第41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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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太嫩了,根本不了解雪城这些人。
  大部分团伙里的女贼,几乎没有守身如玉的,今天和他好,明天又钻了另一个人的被窝,不是什么新鲜事儿。
  我没劝他。
  有经历才有成长,就像脚下的泡,磨破了再结痂。
  因为伤口不深,痂掉了,一切如初。
  擦完脚,我又兑了一点儿热水,把盆踢给他。
  看着他脱掉破袜子,我说:“以后别和猪打架,把自己弄得脏不拉几的,猪却乐够呛……”
  他没反应过来,小眼睛瞅着我直眨巴。
  我说:“这句话是送给金腰燕的!”
  他说:“操!”
  第二天。
  我开始琢磨,怎么把这八万块钱给大老张合适呢?
  直接给肯定不行,他能把我屎骂出来!
  给张婶也不行,她不敢要。
  偷着塞他兜里、扔家里……通通不行,那个死心眼儿,肯定得把钱上交到派出所,自己不是白折腾了嘛!
  唐大脑袋说出去走走。
  昨晚我就看出来了,他是想回那个家取东西,这是彻底不想和金腰燕过了。
  来去自由,我没拦着。
  他走以后,我穿上军大衣,沿街溜达,满脑子想的还是那个问题。
  其实上次去大老张家吃完饺子,我就想过这个问题,此时一个主意已经渐渐成形。
  拉开永红仓买的门,撩开棉门帘,“老板,来条红梅!”
  李大嘴弯腰拿烟,“去看了?”
  “嗯呐,没啥大事儿,小刀片划了几个口儿!”我说。
  “要我说呀,”他把烟放在了柜台上,挠了挠贴在头皮上的几根头发,“还不如当个小片警,起码没啥危险!”
  接着又絮絮叨叨:“他就是个死心眼子,看人家二胖,干得是一样的活儿,吃的溜肥……”
  二胖,大名许剑修,以前是大老张的徒弟。
  三年前调去了道外分局,虽说还是干反扒,可与道上人物处得极好。
  像什么南岗的赵老黑,道外的李灿森等等,走得都很近。
  大老张早就不和这个徒弟来往了。
  我点了根烟,“李叔,知道附近谁家饭店往出兑吗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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