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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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说:“是坏人的东西,你交给警察叔叔,就是做好人好事!”
  “太好咧!”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,拍着小手,“那额不要你的棒棒糖!”
  说完,伸手接过了我手里的塑料袋儿,她拎着有些吃力。
  我还是把棒棒糖塞进了她的兜里,她没发现。
  这是她应得的!
  我亲眼看着她把袋子给了警察,不等他们回头找我,已经转身去了另一节车厢。
  车到站了,时间刚刚好!
  我很开心,觉得那个小男孩的眼睛肯定能治好,以后不必再用手去摸,他一定能看到他的妈妈。
  可我的妈妈在哪儿?
  西安我来过两次,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刚走出出站口,就觉背后一凉……
  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说:“别喊,往前走!”
  第34章 飞牌刀
  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  虽然我有功夫在身,却从不狂妄,甚至比一般成年人都要冷静。
  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告诉我:要想活的久,就轻易别拿自己的命去赌!
  于是,我老老实实跟着几个人上了一辆白色面包车。
  上车后仔细观察,可以肯定的是,他们是车上那伙人的同行,但都面生,不是[下手]或[换手],应该都是[搅手]。
  因为一直没有[掉脚]的,他们都隐藏在旅客中。
  这些人既然有枪,就不是什么普通小团伙,看来自己捅了个马蜂窝!
  我有些奇怪,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出的我。
  车上没人说话,我也在想着对策。
  四十几分钟后,面包车进了一个地下停车场,我被带到了一家夜总会的包房里。
  我早看出来了,一直坐在副驾驶的男人,就是他们的头儿!
  这人三十岁出头,身材中等,一张国字脸不苟言笑。
  此时面对面仔细看他,我才恍然大悟,明白自己为啥[露了相]。
  在我把塑料袋给小女孩时,这人就坐在那节车厢里。
  我没特意去记车厢里的每一个人,可目光扫过去时隐约有印象,他应该坐在双人座63号过道位置。
  就像罪犯喜欢返回案发现场一样,一些老贼得手后并不着急走。
  不过,这个人并没有出手,他更像一位主持大局的领导,指使手下这些人疯狂洗劫。
  夜总会包房里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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