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第一种很低级,指的是在火车上,小偷故意将自己的衣服挂在乘客衣服旁,以拿自己衣服为幌,趁机取走乘客衣服中的财物。
  第二种,则是荣门难度最高的技术活!
  指的是光天化日之下,神不知鬼不觉地摘下别人脖子、耳朵以及手腕上的金银首饰和名表等等。
  这种技术,必须是经验丰富、手艺精湛的老扒手才能做到。
  而我在十九岁以后,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知觉及直觉,都已是出类拔萃,[摘挂]手法出神入化!
  老王爷曾经说过:偷,是会上瘾的,一上瘾就以此为乐了。
  我不否认他的说法,这个行业确实是这样,尤其第一次出手,紧张、惶恐、刺激、兴奋……像初夜一样。
  可我和他们不一样,我没瘾,只为活下去。
  我谨守荣门规矩,不贪,更不求发财,每次够我一段时间的花销即可。
  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
  我只想回家!
  找到我的爸爸妈妈!
  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我用脚丈量着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。
  十六年里,我跑了太多地方,东到抚远、南到海南、西到喀什、北到漠河。
  我像匹孤独的狼,经历过太多太多苦难,却从未沮丧。
  我告诉自己:小武,你可以卑微如尘土,却不可扭曲如蛆虫!
  为了自保,15岁时,我在沧州学了两年八极拳。
  再后来,我在广州看守所里,和一个老犯儿学了自由搏击,出来后白天学修表,晚上又花钱去学散打和拳击。
  我不想欺负任何人,但再也不想被别人欺负!
  从广州回雪城那天,是大年三十,趴在冰冷的桌子上,听着单调的铁轨声,我睡的特别安心,一夜无梦。
  后来,我养成了习惯,每年这一天都会在火车上过。
  当我上唇的绒须开始变得扎手,我不再失手,也轻易不会再出手!
  1997年,这个冬天特别冷。
  我从宁夏回雪城。
  裹着军大衣,站在两截车厢连接处抽着烟。
  有人开门,嘈杂声瞬间大了起来:
  “啤酒、饮料、矿泉水——,香烟、瓜子、烤鱼片唠——”
  “收收腿儿——”
  车窗上的冰霜,将匆匆掠过的黑暗放大、扭曲。
  我把烟蒂按灭在墙上的烟灰缸里。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