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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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沧南,在余有庆手下最安全。
  “这样一来,他就永远是有人护着长不大的小孩。”伍志帆是不同意这种做法的。
  “我不管,我只要他万无一失。”历练什么的都行,但不能有危险:“否则就别去军营了。”
  护国公府世代子孙都是为国流血牺牲的。
  现在国泰民安,他去的哪门军营历练个什么呢。
  “话不能这么说,太平盛世也得守着疆土,外敌狼子野心时时刻刻都有犯我之心。”伍志帆道:“平时不流汗,战时就流血,一定要好好的练,时时练,遇上的时候才会有安全保障。”
  艾香翻着白眼,这个国家又不是他一个人,干嘛他要背负着这个负担。
  “你不保家我不保家,那岂不是任人侵犯啦?”伍志帆笑道:“护国公府的男儿,历来就是为保家护国而生的。”
  政治觉悟高!
  男人决定的事,艾香可以改变。
  可是,腿长在了儿子身上,伍明辉自己都是热血满腔,她这个当娘的人总不能折了他的翅膀吧。
  权其轻重双方各退一步:去沧南。
  送走了儿子,艾香眼泪汪汪。
  以前还不觉得有什么,儿子在军营,歇上三五个月的回来一趟。
  自从他被打差点出事后,艾香这当老母的心从此多了一份牵挂。
  开始害怕,开始担忧,有了伤感,说明年纪已经偏大。
  莫氏听说伍明辉去了沧南的时候还是说了艾香。
  “堂堂定安侯世子啊,就在京中历红一下就已经足够了,你何必让他跑这么远呢?”在京城之中,世家子弟多为纨绔,像伍志帆夫妇这样让儿子真刀真箭上军营历练的可是独一份啊。
  “儿大不由娘 。”艾香苦笑道:“他这种想法我倒能理解,我都是这种性格,要做一件事就是满心的投入去做,若是不能做就寝食难安。与其让他受这种煎熬,还不如放手由着他去做。”
  “你们倒是开明的。”莫氏笑了:“这一去少说也得两三年,明辉的亲事可看好人家了?”
  “未曾,我们一家人都相信缘份。”艾香笑了笑:“男儿志在四方,先建功立业后成家也未偿不可。”
  两三年后伍明辉十八,那个年纪说亲倒也合适。
  别说明辉了,就是明珠艾香都有让她晚嫁的想法。
  年轻小就嫁人,回头还要相夫教子,想想都累得慌。
  只不过,明珠这孩子和大家闺秀们又有不一样的地方。
  琴棋书画是所有千金小姐的立世之本,明珠因为在徐家湾放养的时间长,真正系统的学习的时间就短了。
  在别人是精通的东西,在她也就只是入门级别的,会一点点而已。
  伍老夫人就曾带她出席过几次京城贵人圈子,结果每每有才艺比赛的时候她就落了面子。
  为此自信心大受打击,一点儿也不想去应酬。
  喜欢在徐家湾无拘换束随心所欲的生活,这种生活方式艾香也曾有过担忧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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