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9章 判决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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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县令卓大人早就等在了公堂之上。
  人证,丁玮。
  物证,张家杂货铺,还有几个丁翠兰的首饰。
  双证齐全的情况下,这个案子特别好了结。
  主谋张大有,拐卖孩子,侵占他人钱财,数罪并罚,流放三千里,无赦不得回。
  张家杂货铺查抄,归丁家所有。
  张大有的妹妹,赵老三媳妇儿,从犯。罚打三十大板,送西北苦窑服劳役。
  在大周朝,只有犯了错的女人才会服役。
  去苦寒的地方做不得旁的,做饭、做菜、洗衣、种地等活儿可以。
  基本上去那边的人,就没有能活着回来的。
  赵家老太太教导儿媳不妥,关押大牢三个月,以儆效尤。
  至于偷东西的丁玮,他也要罚。
  罚跪抄书三十遍,就在土庄子祠堂。
  由本村里正、族长看着。
  当卓大人的“退——堂——”的说完,丁文江拉着丁玮就往外走。
  丁琬、丁文海,一直等在堂外,不过对于判决,她是知道的。
  堂内说的话,门口的衙役会当庭传出来,告诉百姓。
  丁玮一看到丁琬,就开口叫“姐”。
  仿佛要把以前没叫过的,一起补上。
  丁文海见儿子终于能说话了,激动地眼泪直流。
  丁文江拍拍他的肩头,安慰着道:
  “虽然小玮也被责罚了。不过他年幼,日后怎么样都没事儿。”
  就是有一点,不能科举了。
  大周朝明文规定,不管多大的孩子,只要犯错,就不能科举。
  改过自新,大家都认同。
  可若是做各地父母官,那就还是有区别。
  所以,直接不让科举,也算很重的惩罚。
  做错事肯定要罚,这个毋庸置疑。
  丁琬搂着他,看着黄昏的天儿,说:
  “乖,咱们回家。责罚明日开始,不着急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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