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 孝顺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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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张老爹也不回家,白天、晚上都在这边,换洗的衣服,也是程林在打理。
  张青明夫妻自从父亲搬走后,就没露过面。
  哦,也不能说没有,第一次老爷子发工钱的时候,他们过来了。
  但没等开口,就被赵海林给撵走了。
  因为有赵家人在,张青明两口子就算惦记老爷子的工钱,也不好明目张胆。
  最近就干脆不过来了。
  “爹,这些是换下来的?”
  “对对。”张老爹点头,略有些尴尬的说,“让青山洗就好。”
  程林笑了下,没有说话。
  把袄子交给张老爹,又道:
  “爹,你试试这个咋样。不合适我正好回去改。”
  “又给我做袄子了?”张老爹惊讶。
  看着黑面的袄子,咂舌摇头的说:
  “都跟你说了,我衣服够穿,咋还做。”
  程林笑眯了眼睛,把袄子里面露出来,说:
  “摸摸。”
  张老爹看着宝蓝色的里子蹙眉,伸手摸了摸,道:
  “这是啥啊,这么滑?”
  “琬儿给了两块料子,我给青山剪完衣服样子剩的。刚才得空,就把这布缝上了。”
  那两块料子只够做两身衣服,剩下的她舍不得,就给张老爹做了里儿。
  “哎哟哟,这太金贵了,给青山穿,给他穿。”老爷子不住的摇头。
  这么金贵的东西,他一个土没脖的人穿,太浪费。
  程林笑着摇摇头,伺候着公爹把袄子穿上,左右看了看,道:
  “还不错,大小正好,胳膊这里紧不?”
  张老爹闻言抬了抬手,说:
  “不紧,挺好。这个你拿回去给青山穿吧。我有袄子,够穿了。”
  “爹就穿着吧,两件换着穿。”程林说完,把换下来的衣服都收起,拿着走了。
  张老爹瞅着新袄子,又看着香喷喷的骨头炖酸菜,长叹口气。
  拿起筷子吃饭,虽然只是高粱米饭,可吃着就是香,就是好吃。
  农村有个词叫“老饭粒儿”,就是指食量较大的老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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