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后暗杀日记 第28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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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所以她可以理所当然地玩弄我、欺瞒我,可以毫无道理地杀我,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救我。
  可在一件事上,我们是平等的。
  在武道之上,我还能寻回自己的尊严。
  就算是如蝼蚁般低贱的凡人兴许也有一日,能背上把破剑,杀入九重天,诛尽凌霄宝殿中的诸神众仙。
  此刻,崔灵手中的是一剑,我手中的是一根树枝。
  正如她所说,我必败。
  但我还是想试试。
  因为只有当一剑与树枝相交相挡相碰时,我和她之间才真正算得上无上下,无尊卑,无贵贱。
  剑道相争,只论实力。
  此战虽不公平,但却是平等的。
  而我喜欢被人平等以待。
  此战崔灵也未因我用的是树枝,便有所懈怠。她的剑依然很稳,她的内力依然运得很足。
  那日烦客败在了她最后一招风雨山河之下,而今日我也同样败在了这一招之下。
  若我用的是把剑,也许还能抵挡,但很可惜我用的是一根树枝。
  一剑至。
  如狂风,如暴雨,如崩于前的霄山,如倒灌于地的潜海。
  风雨至,山河压。
  脆弱的树枝再无法抵挡,被无情地折成了两段。
  余下的剑气则全数灌入了我的体内,我只觉胸口一痛,喉头一腥,咳出了一口血。
  我把折断的树枝扔到了地上,道:“我输了。”
  崔灵见我咳血,眼中竟一闪而过了一丝心疼,但很快她又平静道:“你没有输给我,而是输给了剑。”
  我知道对天边的神女而言,低贱的蝼蚁是不需要得到任何解释的,就像天要大旱,它便大旱,不会理会农耕为生的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,更不会向被旱灾所害的百姓们解释它为何要大旱。
  但我却还是想问问。
  “小姐不打算对过往做的事做一番解释吗?”
  我本想直呼她的名字“崔灵”,可话一出口,竟又成了“小姐”。
  原来我已经习惯了。
  崔灵绝美的脸上难得有一些伤感,她道:“没有什么可解释,暗剑卫是我亲自派出的,那时的你也是我发自内心想要杀的人。”
  “原来如……”
  我话未说完,又咳出了一口血。
  我轻轻地拭去了嘴角的血,道:“今日下午我对小姐说过,我不会杀那幕后主使,但我会记恨她。可我也不会忘记那日在竹林中,小姐曾救过我一命,恩仇相抵,所以我不会记恨小姐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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