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61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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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,等长大一些,她开始明白,自己是个孤儿。
  她的父母可能死了,也可能抛弃了她,总之,她在那个地方,只能与孤独为伴。
  她擦拭着这些盔甲,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。
  记起从前,她很小的时候,只能够去垃圾堆里找吃的,跟野狗抢食。
  等大一些,她就学会了偷东西,这让她的日子好过一些。
  本来她以为,自己只能当个小偷,当哪天失手,然后被人一枪击毙。
  像这样的事,她看过太多,就在那座城市里,每天被杀死的小偷没有十个也有八个。
  那里面,以小孩居多。
  那座城市,容不下弱小。
  在那里,弱小就是原罪。
  有一天,她偷了一个钱包,那个钱包的主人,属于一个叫‘血城’的组织。
  她还没来得及销脏,就被人找到。
  她遭遇了一场毒打,并且在奄奄一息的时候,还让人夺走了童贞。
  之后,她给丢进了一个牢房里。
  那里是‘血城’的私牢,她和里面十几个年龄相若的大孩子,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面包。
  一块干净的面包。
  然后在第二天,有人朝牢里丢了把匕首,并宣称,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。
  于是,她抢过了那把匕首,为捍卫自己的生命而战。
  她杀死了那些犹豫不决的,杀死了那些想要杀死她的,最终,她带着一身鲜血,走出了那座牢房。
  从那天起,她就成为‘血城’的一名杀手,当时的她,是49号。
  她用了20年的时间,成为0号,当她成为0号那天,她把自己的头发剃了,让那个数字永远地纹在自己的头上。
  她发誓不会让人抢走这个数字,除非,她死了。
  成为0号的那一天,她杀的第一个人,是当年夺走她童贞的男人,哪怕那个男人是组织里一名高级执事。
  上面并没有对她做出处罚,因为这个时候的她,利用价值在一名高级执事之上。
  这就是血城。
  这同时,也是拾荒城的生存原则。
  只要你足够强大,你就可以在那座城市里生活得很好,并且可以按照你自己的意志行事,无需顾虑太多。
  她开始把盔甲往自己身上穿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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